3ed, Oct, 2011.

夏天的腳步走得比預料緩慢一點,
十月初的英格蘭還是陽光遍地。
這讓兩天前才到 Brockenhust 當過一下午單車青年的瘋子野心大開,
說什麼一定要抓住夏天的尾巴,
執意在三天之內再去騎一次完整的森林腳踏車,
還要找到學長聲稱美如仙境的大湖。

所謂的瘋子,那是其他人亂說的,大概就是不想再加入森林車隊一遍的藉口。我們只是單純想踏青而已,所以這次只有三個人。不過我萬萬沒想到的是,另外兩位才真的是要逼死我的神經病。(還要我跟他們組成偶像團體,拜託沒有偶像會把自己搞這麼狼狽)總之那天就這樣在山林裡騎了三十公里,好在一路上真如仙境,否則痛好幾天的屁股怎麼甘心。

早上十點半再度來到愛店Cyclexperience租車,然後到 TESCO 買了可頌和牛奶,好健康。
(關於租車的事: 在 Brockenhust 騎單車)
(關於騎馬的事: 在 Brockenhust 騎馬)

租車店大叔好親切,卻無法回答我窮追猛打的關於美如仙境的大湖的問題,就順手給了我們一張單車推薦地圖。(事實就是這座後花園森林玩了好多次,到頭來依然從沒去成什麼大湖)

21 miles,大約 33.8 km

應該不難看出這張地圖說有多難讀就有多難讀,這是森林,森林耶!森林怎麼可能只有那幾條紅色的路,圖上還四兩撥千金地說:嘿 21 miles 唷!不過後來去問 Google,大神也是這樣指路,所以說我至今仍不知道當時究竟騎去了哪裡,還好最後沒有留下來看星星。

一路上草原山嶺小溪樹林石子路連番出籠,還邂逅了好多動物。只是前天大腿堆積的乳酸依舊,那些一個接一個的山頭實在是要殺死我,何況為了拍照一個不小心在上坡時駐足,就再也騎不上去了。

而我的沒良心夥伴們倒是精力充沛(究竟是為什麼⋯⋯),總是遙遙遠遠,大約就是兩個山坡之外,在我看來有如指甲屑那麼小的遙遠,並且從不回頭。如果我在後面被熊吃掉了也不會有人發現那樣。

在有陽光擁抱金風微繞的路途,一檔換到六檔,再從六檔換回來,或許有那麼一刻曾經覺得,在這相較之下趨近於世界原貌的地方,用身體原始的動能前進,去觸碰、去諦聽,也是一種浪漫。

總是望著隊友的背影

帶葡萄去餵小馬,結果卻害他們爭寵打架。其他小牛小驢小豬大家都好悠哉,也不怕人,好玩要命。

艷陽之下,女巫鎮彷彿被施了魔法消隱在森林中,氣喘吁吁三個人默默在路邊牛飲起 TESCO 牛奶,望著無雲藍天沉默。疏不知午覺睡了一輪才發現,只要再騎一個彎坡,Burley 就在坡下笑吟吟地迎接我們。這再一次印證了老掉牙的人生道理:小明再挖五公分就可以挖到寶藏了但他卻放棄、阿里巴巴渴死在一步棕梠樹之遙等等。

不過我們的故事是(大太陽下)睡了個午覺而沒有放棄,(這大概就是邁向瘋子之路的過程到底幹麻學白人做日光浴)所以頂多就是休息能走更長遠的路,於是還是來到了女巫世界。

有可能是因為我是麻瓜的關係,女巫世界並沒有想像中的迷幻精彩。也不是說我肖想她像霍格華茲或是斜角巷,但她就像其他英格蘭的鄉村小鎮一樣,有漂漂亮亮的小房子,悠悠閒閒喝茶的居民,頂多就是多了一些賣巫婆的小店。

所以喝完下午茶狼狽偶像團體又繼續衝進森林裡。

五點以前要還車,四點還在樹林深處,眼看太陽越來越低,漸漸移到只能從樹林的孔隙穿越的角度,只好越越騎越快,卻仍然困在自己闖進的薄霧裡,直到這片尚未轉紅的溫帶樹林派出毫無後路的水澤逼我們回頭。

要不是生死關頭,這片森林實在非常美麗,猶如魔戒裡的精靈世界,夏秋之計,蓊蓊鬱鬱,在褪色之前以扶疏款待旅人。

不知從哪兒出現(大概又是森林派來的)的帥爸和他的孩子們指了一條路,可是英格蘭準時下班的太陽已經款好公事包了,這回飆仔不當不行,要是還不了車說不定會破產。

哥哥好懂事,負責安撫哭鬧的小弟,立刻坐到地上陪他。

終於回到大路之後,團長Mr.J 忽然脫下偶像包袱丟下車子去幫出門散步但困在坡底的奶奶堆輪椅,我趕快偷偷休息一下,然後五點整分秒不差風一般地吹進車行。

夏天的尾巴,女巫鎮或許只是帳面上的目的,就像另一系列的老套人生道理:真正最精采的收穫,便是一路上繁花盛開的風景。三十公里的魔戒森林,好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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